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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艺军:校园欺凌离零容忍还有多远

时间:2019-11-04 11:18 | 栏目:人物 | 点击:

/天天财经背景: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欺凌致死、致残的现象屡见不鲜,“天天被他打,吓得不敢去学校”。欺凌不仅限于肢体暴力,2016年3月,安徽省黄山市一位高三女生发表长微博,因自己是Les被班上三位男同学下春药,女生父母要报警,三位主谋男生却继续威胁要用砒霜下毒。有时,受害人只能选择缄默,即使说出来,可能也没有办法彻底解决。  所谓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生在中小学。为了应对日益高发的欺凌事件,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据教育部统计,今年5至8月发生的欺凌事件分别为28起、17起、17起、6起,目前所有事件都已处置完毕。教育部党组副书记沈晓明透露,教育部正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拟于11月底前出台。缺少相关细化规范,难以应对复杂的校园欺凌事件,一直饱受诟病。  【天天财经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认为,防范、治理校园欺凌,当前尤其应该重视发挥校园资源,充分调动校内各方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学生主体。“有时候会提出一校一警,依法治校,很容易沦为空谈,难以达到实效,还有很大潜力可以挖掘的是学校管理本身。”  与中国校园欺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6年2月,三名中国留学生施虐同胞案在洛杉矶宣判,三人被判6年到13年的监禁,罪名为绑架(kidnapping)、攻击(assault),以及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great bodily injury),一时引发公众对国内校园欺凌的反思。  皮艺军介绍,美国对校园暴力采取零容忍态度,不单是对肉体的伤害,关键是对精神的伤害,也非常看重,假如一名女生受到欺凌,可能终身难忘,带来巨大负面影响。  当然,高压惩处并非治本之策。校园欺凌经常与违法行为混为一谈,也是一种误解。虽然欺凌涉及侮辱、殴打等行为,如果未达到伤残等级,往往也很难适应刑法或治安处罚,更多是调解、批评教育等。皮艺军说,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很多校园欺凌并不构成违法,更不属于犯罪,此时,有的学校提出依法治校,就会显得有些脱节,“所以,我建议采用以规治校,建立校园欺凌方面更细化的规则。”  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校园中发生的比违法和犯罪更轻微的行为,同样应该采取很严格的措施,既要严,也要厉。皮艺军说,应该首先明确欺凌的标准,辱骂、看不见的冷漠、孤立他人等等,都要严格处理,“严格处理不是体罚,也不是给与什么处分,学校可以采用其他各种处理方式,比如剥夺活动,做义工,叫双方家长等。”  处理不是单纯针对个人,根本目的是为了关系恢复,赔礼道歉,“如果关系不能恢复,即使处理了施暴者,也无法防范今后出现同样问题。”所以,皮艺军建议,还应该注重参与原则,通过开展活动,让同学们一起来反对校园欺凌,或者让所有人都有机会参与到校园欺凌的规则制定过程,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性。这种制度才有意义。  “规范校园欺凌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教育旁观者,让旁观者可以成为反欺凌的成员,让他们认识到旁观也是不道德的。”皮艺军说。  因此,皮艺军总结出当前校园欺凌治理中的主要问题:学校挖空心思编制粗线条内容,却没有把校园欺凌分类描述,拉出清单,缺乏明晰的标准;处置过于简单,不能真正达到教育警醒的作用;学生无法参与,没有在学校层面形成反对校园欺凌的氛围。  在立法层面,皮艺军介绍,不少国外都有专门的校园欺凌法规,而当前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过于原则性,缺乏单方面细则,“在立法难以短期内取得重大突破的情况下,把目前能做的做好就不错了。没有单行法律,也不能寄希望于法律,应该注重在现有资源下挖掘。”当然,单行法规是趋势。随着国家层面的重视,部门出台的文件虽然逐渐增多,但效力相对弱些,关键还在于执行力,到底是谁来执行。  中国距离切实达到校园欺凌零容忍还有多远?皮艺军认为,理念就差很远,包括立法理念和对暴力本身的看法,“很多老师都不认为语言羞辱、冷漠等属于很严重的暴力。而《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冷暴力’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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