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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追逃的制度性斩获

时间:2019-11-04 11:17 | 栏目:评论 | 点击:

名列中国海外追逃“红色通缉令”榜首的杨秀珠,结束13年亡命生涯,于11月16日回国归案。这是一项引人瞩目的重大反腐成果。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落幕,反腐续出重拳,纵海外亦绝非法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杨秀珠等人,人心振,正气升!  始于十八大的新一轮反腐,将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作为重要任务。其中,“不敢”位于首,亦凸显中国坚持海外追逃追赃之意义重大。国境线之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曾是中国贪腐分子心目中的“避罪天堂”。虽然有些人从出逃第一天便心惊胆战,有些人最终归案后感慨逃亡生涯生不如死,但仍有许多贪官污吏将此视为最后的退路,所谓 “护照在手,急了就走”。这直接影响了反腐效力。  近年来,从“猎狐行动”到“天网行动”,中国海外追逃追赃态度坚决,力度不断提升。如果说2014年是海外追逃的开局年,那么,2015便是提速年,今年则是突破年。中国反腐败斗争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国际支持,取得越来越广泛的国际共识,外逃人员的活动空间已大大压缩。2015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如今,杨秀珠已是第37名归案者。如此进展,对于其余在逃人员,包括尚未列入名单的在逃人员,也是强大的震慑。  除了直接成果,更为重要的是制度性斩获。通过持续地海外追逃追赃,中国反腐败态势得以提升和深化。目前,中国已建立了更为完善的双边和多边反腐合作关系:一些批准多年的引渡条约得以生效;中国至少与8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腐败合作关系,缔结了44项引渡条约和57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杨秀珠归案,即显示了中美反腐合作的新进展。多年来,美国一直是外逃贪腐人员的首选地,“红色通缉令”中100名外逃嫌疑人中,40名以美国为目的地。中美迄今没有签署引渡条约,且两国司法制度差别较大,司法协作障碍重重。不过,双方本着务实态度,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为主渠道,以个案为突破口,绕开不必要的争议,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以JLG为基础成立工作组后,双方定期会晤,明确重点个案专人负责,依据各自法律联合调查。杨秀珠案得以突破即得益于这一机制。美方亦称中美联合执法反腐工作组为两国关系的“亮点”。这一机制被借鉴到与其他国家的反腐合作中。相信在杨秀珠之后,人们还会看到更多的成功追逃案例。  海外追逃追赃不仅需要国际合作,也需要国内破除藩篱,实现有效整合,做到上下统一,协调配合。这是一大难题。过去,由于职责不清,曾出现明知有人外逃,甚至多次往返境内外,但多部门无所行动的局面。由于信息不能共享,协作机制不顺畅,办案机关甚至可能遇到其他机构有意无意的阻挠。海外追逃追赃的制度设计有意根治这一顽疾。目前,中央已成立包括中央纪委等八部委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各省市也成立对应机制,上下联动格局初步形成。对外逃情况发现一起报告一起,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追逃办,已成为一项制度。国内实现中心管理、多方协作,极大提升了反腐行动的效率。  当然,迄今的海外追逃追赃进展,仍多有亟待完善之处。追逃追赃侧重于追究已发生案例,而减少甚至杜绝外逃显然更为根本,出路在于笃行法治,把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落到实处。近期出台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当为一项重大举措,意味深长。继续按中央已有决定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减少寻租空间,加强权力制衡,提升廉政认知,反腐制度建设的任务仍十分繁重。  腐败严重亵渎国家尊严,腐败蔓延可逾越国界。未来,海外追逃追赃除了继续做好“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还须厉行治本之举,以强大的制度合力证明:世上终究没有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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