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4 11:17 | 栏目:评论 | 点击:次
我国资本市场目前直接参与市场的有1亿多人,其中99%以上为个人投资者,间接涉及约3亿人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既是关系亿万百姓利益的民心工程,又是市场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 资本市场运行以投资者参与为基础。没有投资者,市场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然而,投资者保护与市场监管的具体关系如何,却是一个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严格监管才是真的保护 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今年初上任伊始就提出: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加强监管本身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重如泰山。这是严肃的承诺,也赋予了市场监管更明确的内涵——投资者保护是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监管的核心价值。 严监管才是真保护。“今年的监管更严了”,这是很多市场人士的共同感受。回顾这一年资本市场监管的种种举措,可以发现,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切实保护,正成为衡量监管是否有效的硬标准。 强化信息披露,让投资者不再“雾里看花”。今年,证监会在规范制度的同时,加大信息披露监管问责力度,对账户异常交易、股价、指数异常波动及时发现和处理,对各类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加大对上市公司夸大、模糊、误导性披露的监管力度,降低投资者被误导的可能性。多措并举,让投资者看明白、看清楚,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证监会投保局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与投资者保护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强化投资者保护,有助于监管转型,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和市场长治久安。 保持高压执法,划出投资者权益维护的红线。证监会每周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几乎已成为“必备菜品”。对于重大违法公司,坚决执行强制退市,在退市工作中突出投资者保护主线,让“带病公司”远离市场。集中开展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 据介绍,证监会未来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重点领域,坚决查处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针对市场苗头性问题进行打击,让违法犯罪行为无处藏身。 给投资者实在的获得感 投资者老高对手头的两只基金进行赎回,但一周后钱还没到账,找基金公司询问,没有得到满意解释。无奈之下,他拨通证监会12386热线寻求帮助。热线工作人员对他的投诉进行认真记录,并转至相关证监局督促基金公司处理。最终,老高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投资者的期盼,就是投保的发力方向。证监会针对投资者诉求,围绕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推出一系列举措。 畅通救济渠道,让投资者的求偿权“硬”起来。在救济渠道方面,证监会12386热线实现全国直拨,免除了投资者长途电话话费。今年以来,12386热线共接收诉求62024件,其中咨询类工单答复率97%;今年7月,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在建立调解组织认定和管理制度、实现诉调对接等方面取得了突破。 优化投资回报,让投资者的收益权“真”起来。证监会发布监管指引,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披露、违反承诺所承担的责任等作了规定;在并购重组审核中,将现金分红及信用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综合回报良好的公司,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给予简化流程等支持。2015年,上市公司实施分红金额7876亿元,同比提高3.1%。 完善基础设施,让投资者的教育权“实”起来。今年5月,证监会正式命名首批13家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根据调查反馈,首批投教基地运行效果良好,实体基地服务社会公众4万余人次,互联网基地上线以来的浏览量达387万人次。 扎牢投资者“保护网” 分级基金是股市里相对新鲜的品种,由于交易机制设计复杂,B类基金投资风险高,在去年的股市异常波动中,很多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在分级基金上栽了跟斗。近日,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明确将投资者适当性门槛定为30万元证券类资产,并要求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强化交易过程中分级基金风险警示。 适当性管理是投资者进入市场的第一道保护。“将适当产品卖给适当投资者”,是保护投资者权益非常重要的环节。今年,证监会制定了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经营机构义务等核心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夯实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基础。 有心的投资者会注意到,在今年市场的一些热点事件中,多了一家“神秘机构”的身影,那就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在万科、恒大、格力电器等问题上,投服中心站在投资者立场,发出专业而响亮的声音。 中小投资者权益易受侵害,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利意识不强,不知道有哪些权利、如何行权和维权。今年2月,证监会批准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实施主体,开展持股行权试点工作。投服中心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后,以普通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示范引导中小投资者依法行权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已针对试点区域内166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提出建议363条。 有业内人士认为,持股行权作为市场化的探索,是站在投资者立场的“麻烦制造者”,能够为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供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