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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再成关注热点

时间:2019-11-04 10:53 | 栏目:国内 | 点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表示,金融政策宏观上要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主购买,严格限制信贷资金流向投机性住房。土地政策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限制和低效用地。  在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看来,建立长效机制意味着政策在今后发展的基础上会有所转向,这一转向在于把房地产发展和民生、城镇化有机地联系起来,既保证它的发展,又防止价格持续上涨给民生带来不利影响。以重庆为例,重庆这些年房价没有怎么涨,但经济保持相对较高的增长速度。作为中国来说,希望房地产是民生项目,而不是简单的靠卖地、卖房子的钱来支撑经济发展,希望实现一种良性发展机制,只有这样才能长远。  赵庆明认为,长效机制就是以房地产税的方式体现。首先,房地产税能起到实现二次分配功能,对于房价会形成一定成本。一旦形成成本,就会影响需求。其次,还会逼着一部分完全闲置的存量房入市。房地产税在供需方面均会形成大的影响,进而发挥房价调节作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此前也强调,虽然所有税制和房地产税制改革仍面临诸多困难,但下一步将义无反顾地推进。  从长远看,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持久税收的来源,有利于调整我国央地之间的财政关系。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税出台对于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影响将是多方面的,是否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本身存疑。另一方面,现在中国消费不足、结构失衡,因此要增加居民消费和收入,要大规模减税,但在大规模减税上仍还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所以房地产税一旦开增将大大增加居民税收负担,且这是长期持续的税收负担,与我们整个结构调整的政策导向不符。  也有专家指出,房地产税的推行必须要考虑到城镇地区很多居民通过拆迁有大量的房产,他们可能没有太多现金流,此时要向他们开征房地产税,恐怕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很多人认为要通过开征房地产税来平抑房价,让大家能住得起房子。但核心原因在于土地供给不足,这是从需求面政策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要真正要平抑房价,就要建立稳定房价的长效机制。    从当下实际情况看,房地产税推进面临不少困难。赵庆明坦言,首先在于大家对于房地产税没有共识,因此明年或不会有实质变化。但这种制度很有必要,房地产税制度及个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越早形成越好。这对于整个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调节贫富悬殊有益而无一害。  另外,在房地产税的制定上,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强调:“对于房地产税,照搬别国房地产政策肯定是不行的。一定要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和其他国家有着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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